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參考依據》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城管、市政、園林、環衛、水務主管部門,佛山市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建質函〔2015〕159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粵建科函〔2014〕1652號)等有關規定,推動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和運維階段的應用,我廳制定了《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參考依據》,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你們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 各地級以上市業務主管部門要研究制訂支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推廣應用機制,引導和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參建單位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工作。
二、 各地級以上市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和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的力度,營造發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的良好工作氛圍,提高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化管理水平。
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至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解放北路801號桂冠大廈13樓)。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24日
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
費用計價參考依據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建質函〔2015〕159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粵建科函〔2014〕165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參考依據。
一、費用名稱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新建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園林景觀工程。
其余類型工程和改擴建項目可酌情參考此計價依據。
三、應用要求
(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模型細度、應用階段、模型交付要求應符合國家和廣東省發布的有關建筑信息模型應用規范與標準;局部應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過國家和廣東省發布的有關建筑信息模型應用規范與標準時,費用由雙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單獨計列。
四、費用計價說明
(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基礎×單價或費率。
(二)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當建筑面積少于2萬平方米時,按2萬平方米作為計價基礎計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市政道路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造價少于1億元時,按1億元作為計價基礎計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園林景觀工程的造價少于1000萬元時,按1000萬元作為計價基礎計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不含聘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咨詢顧問;如需聘請,則可增加10%作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咨詢顧問費用。
(四)因工程復雜程度、規模差異和材料設備標準高低造成應用難易程度不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可上下浮動20%。
五、費用基價表
(一)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費用基價表
表1
計價編號
內容
計價基礎
計價單價(元/平方米)
單項工程應用
單獨的土建工程應用
單獨的機電安裝工程應用
單獨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應用
A
B
C
D
1-1
設計施工運維三階段應用
建筑面積
35.00
17.50
24.50
21.00
1-2
單階段應用
1-2-1
設計階段應用
建筑面積
17.50
8.75
12.25
10.50
1-2-2
施工階段應用
建筑面積
19.25
9.63
13.48
11.55
1-2-3
運維階段應用
建筑面積
15.75
7.88
11.03
9.45
1-3
兩階段聯合應用
1-3-1
設計與施工聯合應用
建筑面積
31.24
15.62
21.87
18.74
1-3-2
施工與運維聯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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